馬來西亞陪讀簽證年齡無限制,近些年,隨著國內很多家長把馬來西亞視為去歐美留學的“跳板”,馬來西亞政府采取多項措施鼓勵外國學生到大馬留學,包括允許留馬學生的父母到大馬陪讀。而之前馬來西亞政府規定的25歲以上的中國女性不獲批大馬入境簽證現在也已經被取消,也就是說只要有銀行存款證明,也可以通過夫妻關系陪讀。
陪讀要求
馬來西亞移民廳準許中國留學生的家屬逗留在馬來西亞陪讀,直至學生課程修讀完畢。其中可申請陪讀簽證的家屬只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陪讀簽證申請
一、辦理陪讀簽證申請條件
馬來西亞原來是不允許陪讀的,近年來改革。目前辦理陪讀簽證的根據留學生的年齡來考慮時候批準學生父母中的一個人來陪讀,同意的情況下,有個條件即陪讀者不可在馬來西亞工作。
另外最新的陪讀政策是需要存款證明的,之前馬來西亞政府規定的25歲以上的中國女性不獲批馬來西亞入境簽證現在也已經被取消了,只要有銀行存款就可以了,也可以通過夫妻關系陪讀。但是要注意存款的數量與存期。通常存款證明在15萬馬來西亞幣,存期為五年就有投資移民的傾向了。
二、辦理陪讀簽證材料
辦理陪讀簽證材料一般由兩方提供。一個是邀請方,另一個就是申請辦理本人。
一、邀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由邀請人到當地警察局開具接待擔保的原件;
(2)邀請人的護照復印件和居留許可復印件;
(3)邀請信原件。
二、國內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親屬關系公證書,必須經過外交認證;
(2)工作證明:說明工資,休假許可,包括日期和所任職務;
(3)銀行最近三個月帳戶情況清單;
(4)未成年學生申請簽證:父親和母親授權的公證書(譯成西班牙文并認證);學校的假期證明;
(5)機票的預訂單;我單位可以提供;
(6)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7)一份個人或集體的境外旅行保險;
(8)兩份申請表;
(9)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注:申請批準后,15歲以上需要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