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和暫住證(如適用)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或者經過公證的戶口本復印件;
3、親屬關系公證書(必須有英文翻譯),所有直系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孩子),不論國籍以及居住地,都應該包括在公證書中;
4、你的新西蘭配偶對你此次申請的書面支持信;
5、提供材料證明你要申請的在新西蘭停留的時間也是你的新西蘭配偶想在新西蘭停留的時間。
6、證明你和你的新西蘭配偶在一起居住并且關系真實、穩定的材料,如:結婚證,共同財產或共用的銀行帳戶,共同的收入,所有合影,以及所有通信及通話帳單等等。請注意提供證據證明關系的真實穩定性是申請人的義務。
7、如果你或你的新西蘭配偶未婚,雙方須出具未婚證明。如果你或你的新西蘭配偶曾經離異,雙方須出具離婚證或離婚的法律文件,證明你和你的配偶均可以合法再婚;新西蘭配偶方有可能被要求提供由新西蘭內政部出具的“No impediment to Marriage”證明。
8、如果你有子女同你一起申請,你的子女可以申請新西蘭的訪問簽證或學生簽證。
9、包括在此次申請中的子女的出生公證,監護權公證以及另一方家長簽署的同意子女申請新西蘭簽證的證明(如適用)。